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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山东矿山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装备遴选推广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8-27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山东省能源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山东矿山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装备遴选推广工作的通知

 

各市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矿山企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挖掘和推广矿山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动矿山安全科技进步、装备升级和成果转化,经研究决定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装备遴选推广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推广范围

主要遴选推广能够有效推进矿山高水平安全,推动矿山高质量发展,在矿山安全生产、智能化建设、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监管监察、应急救援、减人增效、绿色低碳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先进技术、工艺、材料、装备。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井下设备取得相关安全标志,能够有效解决矿山安全生产领域关键问题。

(二)主要技术指标先进,实地应用效果好,推广应用前景广阔。

(三)具有典型应用实例,取得良好的安全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知识产权权属明确,不涉及国家秘密。

二、工作步骤

(一)征集。面向全国矿山企业及有关单位征集矿山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装备。

(二)遴选。对征集的先进适用技术装备,联合组织专家进行筛选、评定,遴选出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技术装备。

(三)发布推广。汇编成册免费发布供全省矿山企业学习借鉴应用,并适时在矿山企业进行推广。

三、工作保障和申报要求

(一)遴选推广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原则,真正选出一批适用性好、科技水平高、安全可靠的技术装备,公开推广。

(二)申报单位应为山东省内矿山企业或省内外设备生产制造企业、科研院所等;外省单位申报项目,必须在山东省内矿山已有实际应用场景。可多家单位联合申报,但不得超过三家,申报单位应配合开展相关验证及推广应用工作。

(三)申报材料中相关技术特点、适用条件、经济效益、实际应用、证明材料等情况应按照要求填写,配有清晰彩色图片,应用地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需详细具体,单位名称使用全称。

(四)申报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数据必须准确,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遴选推广资格,并保留追责权利。

四、报送方式

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矿山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申报表(见附件),于2026年9月21日前将申报表word版及盖章后的PDF版报送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电子邮箱sdjkjzbc@163.com。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联系人:李从科

联系电话:0531-85697729。

     

 

附件:矿山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申报表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山东省能源局       

                      2026年8月24日      

 



附件:矿山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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