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切实强化复工复产期间煤矿安全防范工作,监察执法四处严把“三个关口”,助推辖区煤矿安全有序开展复工复产。
严把“教育培训关”。督促辖区煤矿严密组织开工“第一课”,要求各煤矿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亲自授课,采取全员会、视频会、现场会等方式,确保覆盖到各层级、各岗位和全体从业人员,切实做到“不开课不复工、不上课不上岗”。
严把“自查自改关”。督促各煤矿认真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开展各系统、各环节、各灾种、各岗位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全覆盖隐患排查。强化复工复产前各系统、设备调试运转期间的安全管理和安全薄弱人物排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消除,确保人员、设备、作业环境符合复工复产条件。
严把“安全验收关”。督促煤矿上级公司和安全监管部门,严格履行验收程序,严格验收标准,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验收责任,严防无序复产、带病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