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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执法五处“五严”措施强化煤矿监控系统管理使用
日期:2024-08-28  作者:监察执法五处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为有效防范辖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甲烷传感器误报警、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处理不及时等问题,监察执法五处组织专人到煤矿现场核实,采取“五严”措施强化煤矿监控系统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监测预警的时效性、真实性、准确性,进而发挥安全监测预警对煤矿生产的保障屏障作用。

严流程,督促煤矿监控系统标校人员、维修人员等必须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开展标校和维修工作,严格执行工作流程的“手指口述”,在每次操作前对操作程序和安全规程进行确认,严防因误操作造成的报警。

严监控,督促煤矿将监控系统的检测、标校、维护等重点环节纳入“无监控不作业”管理,实时进行操作录像存储管理,防止因单人作业、缺少有效监督造成的假检、漏检、简化流程等情况发生。

严报备,严格按照山东局风险预警系统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准确报备监控系统超限、断电、运行异常等情况,无法第一时间分析原因的,核实原因后要及时续报,确保风险管控到位。

严处罚,对于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报警处理不及时、操作不规范造成误报警、安全管控措施执行不到位等情况,严格依法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严培训,督促煤矿全面加强监测监控人员业务技能的培训学习,增强责任意识,规范操作流程,进一步提升监测监控人员专业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最大化发挥监测预警系统的安全生产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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