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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执法二处“督政”“查企”并举  对地方政府进行监督检查
日期:2024-07-11  作者:监察执法二处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2024年6月25日至27日,监察执法二处对泰安肥城市、宁阳县的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出问题13条,提出建议10条,督促地方政府以“八项硬措施”为抓手强化矿山监管工作,重点检查矿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应急能力建设工作,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抗旱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全力推进“八项硬措施”落实。结合岗位职责向相关人员提问《硬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任务清单,检查地方政府领导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要求肥城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督促煤矿上级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体系,确保政府、监管部门、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知责、明责、尽责。

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质量。要求地方政府采取措施提高监管人员发现风险隐患的能力和意愿,要求监管部门逐矿分析研判风险隐患、确定防范措施,确定监督管控的具体有效办法,确保安全防范在基层末梢,切实加强风险辨识并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进一步提升矿山应急处置能力。督促矿山定期进行应急备用电源带载试验,应急演练要安排人员攀爬立井梯子间,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理,畅通矿山生命通道,严格落实汛期“叫应、回应、响应”机制,切实落实极端天气应对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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