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处深化党建与监察执法融合,坚持“三着力、三到位”工作思路,采取重点帮扶 、“高位”推动的工作方法,创新责任落实全链条闭环工作机制,有效提升“督政查企”效能。
一是督政问责促履职。坚持“查企验政、督政促企”,重点针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好、监管部门安全监管效能不高等问题,开展“穿透式”监察和抽查检查。上半年监察地方33次,发现监管问题223条,抽查检查矿山55矿次,发现问题隐患783条(重大隐患57条)。根据检查情况,对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职责进行系统研判,对地方政府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建议,推动地方政府解决矿山安全领域源头问题、难点问题,督促监管部门查处重大事故隐患40条,督促矿山企业自查重大事故隐患121条。
二是帮扶定位强内功。针对监管共性问题,推行“监管方式模式化、监管内容清单化”,开展 “一对一”指导,确定兰陵、莱芜、昌邑、牟平等8个重点作为帮扶地区,分别指定专门联系人,实施重点帮扶,指导帮助地方监管部门因地制宜研究制定“一地一策”提升方案。督促监管部门上半年约谈非煤矿山企业43家、主要负责人53人次,约谈上级公司7家、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8人,党纪政纪处理1人,调整工作岗位6人,对49处非煤矿山实施罚款161.8万元,对15个负责人实施罚款31.5万元。
三是高位推动解难题。每次监察检查都主动与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见面谈”,帮助地方政府认清形势、看到差距、分析根源、强化措施,让地方党政主要领导真实了解辖区矿山安全生产现状、存在的问题及风险,切实引起党政主要领导的重视。分别与莱芜、兰陵、牟平、栖霞、沂南、平邑等6个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座谈,推动莱芜区责令辖区地下矿山分别制定了“一矿一规划”;兰陵县在帮扶指导下实现重点县摘帽;牟平区启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对非煤矿山实施动态检查考核;栖霞市开展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平邑县实施归来庄金矿地表河流防治水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