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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执法五处建立“三个机制”强化驻矿盯守
日期:2024-04-15  作者:监察执法五处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为促使煤矿驻矿安监员履职尽责,真正发挥现场盯守作用,提高一线监管效能,监察执法五处建立“三个机制”强化驻矿安监员驻矿盯守,助力辖区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建立监督管理机制。以电话抽查、视频抽查、“四不两直”到矿检查等多种督查方式,对驻矿安监员的在岗情况、现场监管情况、工作日志记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驻矿安监员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安全监管、打非治违“前哨”作用。

二是建立联系沟通机制。定期与驻矿安监员沟通联系,了解深入井下检查矿井作业地点、参加矿井班前会、调度会情况,强化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时时监督,为煤矿隐患排查增添一双“慧眼”,有效推动煤矿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三是建立现场督办机制。对监察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监察执法人员联合驻矿安监员建立专题跟踪台账,共同督促矿井抓好隐患整治,并由驻矿安监员深入现场、深入基层盯紧靠上,实施隐患验收销号管理,严防隐患整治弄虚作假、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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