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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执法一处推动《条例》《硬措施》在辖区落地生根
日期:2024-02-19  作者:监察执法一处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为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贯彻落实,监察执法一处采取四项举措推动《条例》《硬措施》在辖区落地生根。

一是深入学习练“内功”。将《条例》《硬措施》列为处室周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全处监察员集中学习,对《硬措施》内容进行了逐条任务分解,制定了具体落实措施,确保“硬措施”落地见效。

二是强化宣贯全覆盖。督促地方监管部门迅速深入学习宣贯《条例》《硬措施》具体要求,及时向辖区地方党委、政府传达国务院安委会有关部署要求。同时要求各级地方监管部门和重点煤矿企业迅速将《条例》《硬措施》要求传达到每一处矿山、每一名工人。

三是推动落实见实效。督促各级地方监管部门严格落实《条例》职责,要求辖区煤矿企业结合《硬措施》精神要求,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夯实矿井安全基础,重点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切实把重大灾害治理到位,持续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三违”作业,针对性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压实责任促长效。将《硬措施》宣贯情况纳入日常监察执法重点内容,每次监察执法将各煤矿《硬措施》落实情况、国家局重要警示提示信息落实情况等纳入检查方案,督促煤矿时刻保持警醒警觉,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抓好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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