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工作要求和山东局相关工作部署,监察执法二处明确提出三项工作要求,督促辖区煤矿在两会期间切实保障安全生产。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自觉。要求辖区各煤矿、各煤矿企业、各级驻矿督查员、各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上级近期关于监管监察工作要求,积极行动起来,形成合力、共促安全。
二是重点管控高风险作业。要求各煤矿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紧盯动火作业、瓦斯排放等高风险、临时性的作业;对安全风险大的一些采掘、巷修、探放水等工作,要严格制定安全措施方可施工。
三是筑牢煤矿安全基础。督促各煤矿企业抓好“双基”工作,通过技术保障、装备保障、培训保障、资金保障、系统保障等,全方位做好安全风险分析辨识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