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全覆盖宣贯 硬措施落实
日期:2024-01-25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日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开展首场主题宣讲,在全省矿山行业推动《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宣贯落实。

《意见》印发以来,云南局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聚焦重要任务、重点环节,通过全覆盖宣传贯彻、硬措施督促落实,全力推动落地见效。

宣贯方面,该局安排专人专班,分层级、分片区组织开展《意见》专题宣讲,做到对监察机构人员、州县监管人员和县级政府分管领导面上全覆盖;以日常监察为主线,坚持逢监察必宣讲,做到日常宣讲线上全覆盖;充分利用分片、分矿、分库联系服务机制,由监察员对所联系矿山点对点宣讲,做到点上全覆盖。落实方面,该局把贯彻落实《意见》与化解矿山安全发展突出矛盾、解决矿山安全突出问题结合起来,积极向云南省委、省政府建言献策,完善安全准入、转型升级、风险防范、责任落实等配套政策措施,在“推”上下功夫;把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推动各地制定切实可行措施,在“督”上下功夫;严格监察执法,倒逼矿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制度措施,聚焦“简系统、强装备、夯基础、控风险、遏事故、利长远”,切实推动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同时,把加强《意见》宣贯、推动《意见》落实情况纳入政治监督、工作督办和年度考核重点,实施全过程管控,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主办单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 承办单位:山东煤炭工业信息计算中心
网站标识码:bm34100003
ICP备:鲁ICP备19025947号-6 鲁公网安备:37010502001874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堤口路141号 邮编:250031
网站访问量: 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