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们对矿山企业开展监察,只检查隐患问题,就像矿山的安全员。现在检查完企业,还要核查地方监管部门监管职责履行情况,督促他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监督检查工作更加有力了。”谈及当前矿山安全监察新变化,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庆局执法处监察员申向阳说。
《意见》印发以来,重庆局坚持“查企验政、督政促企”,重点针对矿山安全基础薄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好、监管部门安全监管效能不高等问题,先后集中20余名监察人员,持续两周时间对彭水县、城口县两个矿山重点县开展“穿透式”驻点监察,对矿山企业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对当地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职责进行系统研判,对地方政府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综合评价,推动解决矿山安全领域源头问题、难点问题。
聚焦“查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彭水县和城口县矿山“小、散、乱、弱”,近年来矿山事故起数和隐患发现数量比较集中。对此,重庆局根据前期调研发现的问题,对两个县的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穿透式”驻点监察。
截至目前,重庆局已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矿山12处,检查发现问题隐患291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46条,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落实。
突出“验政”,督促监管职责履行。重庆局在对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监督检查中,注重采用“听、问、查、看、验”方式,对照《意见》要求,对两个县的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检验和研判,共发现问题21条,提出改进建议32条。
“我们将针对‘穿透式’监察发现的问题,结合《意见》贯彻落实,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加强问题整改,推动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彭水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郑永东说。
借力宣贯,提升“督政促企”实效。重庆局创新做好监察“后半篇”文章,通过指导、参与移交隐患后续执法和公开裁定等,开展嵌入式监察,认真梳理总结监督检查情况,分别对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发送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函与加强和改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建议书,进一步督导区县政府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研究配套政策、建立协调推进机制。
“以《意见》宣贯为切入点,我们持续开展‘穿透式’驻点监察,‘督政促企’效果得到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加协调,也为矿山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重庆局执法处负责人赵修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