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专项监察带式输送机
日期:2024-01-25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日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开展带式输送机及正确佩戴使用自救器等专项监察,累计派出工作组45组165人次,检查煤矿30矿次,非煤矿山18矿次。

河北局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奔赴邯郸、邢台、承德、唐山等地的基层一线加强督导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突击夜查等方式,对各煤矿企业、矿井开展带式输送机及正确佩戴使用自救器等专项检查。他们将偏远地区煤矿的带式输送机作为重中之重,系统检查沿途带式输送机跑偏、堆煤、打滑、超温洒水等保护装置的安装使用情况,沿采区运输巷检查灭火器材配备是否齐全、自救器是否过期、巷道是否变形、皮带是否影响行人、保护装置是否起作用等。同时,该局要求上级公司安排工作组对煤矿自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河北局要求,各矿井以自救器使用竞赛、井下现场实际操作等形式立即开展全员应急培训,确保井下作业人员能够熟练掌握自救器及紧急避险装置的使用方法,熟悉水、火、瓦斯等避灾路线;将职工自救器使用情况纳入“逢查必考”内容。

在监察执法过程中,河北局随机抽查自救器性能完好情况,发现自救器损坏、失效、过期或压力不足等,责令停止使用,依法依规严肃处罚。在监督检查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时,该局认真检查了煤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自救器使用情况,指导并培训监管执法人员自救器使用方法,确保其能够正确熟练使用自救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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