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工作部署,山东局研究制定七条举措,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八条硬措施”硬落实。
一是持续提高认识抓落实。坚决克服松劲心态,督促各地、各企业全面对照《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5年度治本攻坚任务清单》明确的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逐项抓好落实,加快问题的整改销号。
二是进一步提升监察执法质效。将“八条硬措施”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情况作为每次监察执法的必查内容,明确重点检查事项,一律采用“四不两直”、突击检查的方式,着力提高执法实效性、精准性。
三是严肃查处“五类突出问题”。紧盯重大隐患屡查屡犯、同类问题反复发生、从业人员素质普遍不高、部分矿山人员接替困难、智能化设备应用风险令人担忧等五类突出问题,正视辖区煤矿的真实情况,认真开展查缺补漏,力戒监察执法中的形式主义。
四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督促煤矿企业对照“五类突出问题”找准影响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核心问题所在,结合实际对本矿“八条硬措施”硬落实和三年行动任务清单进行动态更新,逐条逐项明确治本攻坚任务目标和具体措施,打通堵点难点,补齐短板弱项。
五是紧盯“关键人”做好“关键事”。强化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专业部门等“关键人”的风险意识,强化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持续深化隐蔽致灾因素动态普查,不断查漏补缺、更新完善。督促煤矿企业紧盯重大灾害治理关键环节,针对不同灾害,落实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综合措施。
六是强化“正面宣传”与“反面曝光”。及时总结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八条硬措施”硬落实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推送专报推广。重点梳理煤矿企业隐蔽工作面、监控数据造假、瞒报事故、隐瞒下井作业人员、“三超”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各种媒体曝光。
七是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各处室明确1位监察员为信息联络员,加强相互之间的工作对接,及时沟通重要情况,推动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