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执法五处全面落实国家局、山东局各项工作部署,立足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深入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全力保障辖区煤矿安全生产。
一是优化力量,细化责任。对辖区煤矿实行矿井联系人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动态掌握煤矿的生产、井下采掘变化及其它重大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情况,织密煤矿安全“盯防”网格,做到矿矿安全有人管,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精准监察,打非治违。对辖区所有煤矿生产系统和采掘工作面等作业地点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未探清查明致灾因素、灾害治理不到位的,坚决责令停止生产。同时,结合当前时段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复工复产、安全培训、冲击地压等专项监察。
三是强化联系,精准管控。认真落实联系督导责任,开展煤矿驻矿督查员定期向联系监察员集中汇报活动,动态掌握煤矿现状,盯紧看牢不放心煤矿,坚决防止漏管失控;督促煤矿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等“关键少数”履行好岗位职责,全力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是逢查必考,强化能力。结合煤矿灾害实际,精准选择考题,强化煤矿基础、操作技能、处置灾害能力、应急逃生技巧等知识的掌握,同时组织一线职工自救器实操考试,全面提升煤矿人员安全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