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执法五处坚持“逢查必考”+“督导帮扶”,常态化开展安全培训抽考检查,推动辖区煤矿企业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培训质量考核机制,切实提高安全培训规范化水平。
用好“逢查必考”手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以查促训、以考促学,通过严格执法和考试考核,激发煤矿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学习动力,形成安全生产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通过收集考试数据,并将煤矿的“考试情况、隐患条数、处罚力度、安全状况”等数据深度分析,作为全面客观评估煤矿的安全管理水平依据,进一步推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落实。
实施“督导帮扶”推进。在监察执法过程中,将安全生产法、规程规定、事故警示、新工艺新技术等内容及最新的安全生产要求宣贯到煤矿一线,与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面对面交流,分析问题、研究问题,纠正偏差。以田陈煤矿为试点,督导帮扶推行实施“4因培训”管理法,即“因时说教”解读形势任务和文件精神、“因案宣教”交流先进经验和吸取事故教训、“因人施教”讲解安全知识和标准规定、“因岗授教”提升全员岗位技能,提升安全培训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并建议煤矿企业加强对员工正向激励考核,进一步调动员工学习积极性,达到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