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近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山东局闻令而动,按照国家局统一部署,第一时间抽调专业骨干组成工作组直奔现场,“四不两直”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认真学习文件,凝聚思想共识
“这次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是国家局交给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要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极端认真负责的精神做好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推动《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落实落地。”在1月29日召开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部署会上,山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姚文泉动员讲话掷地有声。
为更好推进安全生产督查,山东局由局领导组织安全生产督查组全体成员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国务院安委会近期重要文件等,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以“铁的认识”扛牢安全生产监察责任,尽心尽力做好安全生产督查,保一方安全。
细化方案,科学高效督查
结合山东省煤矿实际,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组紧盯薄弱地区、薄弱煤矿,扭住不放心煤矿、揪心问题,认真拟定安全督查工作方案,确定泰安市、菏泽市、枣庄市、济宁市4地市为重点督政地区,王晁、花园等5个发生过事故、安全管理水平低的煤矿为重点安全督查煤矿,突出监察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以及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八条硬措施、春节期间监管工作部署等阶段性重点工作,重点检查煤矿企业“水、火、瓦斯、机电、通风”等5个方面的14项工作,边查企边督政,查企与督政并重,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聚焦重点,深入严格督查
精心准备,提前研判煤矿“一矿一册”、以往监察执法文书等资料,掌握了解各矿井灾害情况及监察重点,精准确定重点检查地点、环节等内容,在有限的时间内尽最大可能做到了覆盖面广、针对性强。采用“四不两直”突击检查,不给煤矿刻意迎检留出准备时间,检查出的问题线索,集体研究,研判可能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线索,对存在疑点的井下作业地点,采用二次下井的方式,查清查透,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截止到目前,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组共查出问题50余条,提出行政处罚建议近100万元,停止3个采掘工作面停止作业,以“铁的措施”严惩重处体现国家监察权威,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震慑。
着眼长效,推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组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为指导,采用资料抽查、座谈交流、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八条硬措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监管举措等主要工作情况进行监察,提出各类监察建议30余条,督促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在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察执法人员配备、联系包保等方面进一步发力,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