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降低动火作业安全风险,防范遏制火灾事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执法一处专题研判辖区动火作业形势,采取三项措施,推动煤矿严格管控动火作业安全风险。
一是深入宣传贯彻新规定。利用微信工作群,及时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地下矿山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矿安﹝2023﹞149号),督促煤矿认真组织学习,对照规定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安全监察时,列入“逢查必考”重要内容,以考促学。
二是调研推广替代工艺技术。动火作业安全风险大,管控难度较高。本着“最少化使用”的原则,积极调研动火作业替代工艺或办法,充分调动广大矿工智慧和能动性,极力减少井下动火作业,并总结推广。
三是从严查处违规动火作业。充分利用井下重要作业场所监控视频,综合分析物料管理、作业记录等信息,广泛收集违规动火作业线索,从严查处违规动火作业,保持高压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