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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执法五处抓实“三环节” 促进企业深入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
日期:2023-11-07  作者:监察执法五处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为迅速贯彻落实国家局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重大灾害治理工作会商总结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精准掌握辖区煤矿各类隐蔽致灾因素,按照山东局党组有关工作部署,监察执法五处抓实“查、促、改”关键环节,督促煤矿企业深入扎实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

  一是超前预防,深入“查”。为推动煤矿企业隐蔽致灾因素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有效防范煤矿各类灾害事故,监察执法五处分片集中、逐矿听取汇报,采取查阅煤矿隐蔽致灾普查报告、审批文件及有关图纸、现场核查等方式,对辖区14处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情况进行细致审核,对于普查不认真、没有具体工程量的3处煤矿责令推倒重来,摸清了辖区煤矿隐蔽致灾底数。

  二是对症下药,着力“促”。根据辖区煤矿普遍存在的薄煤层煤尘爆炸指数较高、厚煤层受自然发火威胁、太原组下组煤受承压水威胁等隐蔽致灾因素,逐矿分析研判,梳理存在的问题,组织专业监察员“对症下药”提出帮扶建议,共发现问题9条,提出建议3条,责令重新编制报告3矿次,促进各煤矿企业真重视、深普查、严治理,动态持续推进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

  三是扭住不放,落实“改”。监察执法五处在逐矿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建立了隐蔽致灾因素台账,在监察执法工作中加大对重点煤矿的抽查检查力度,明确普查重点,细化检查方案,严格执法检查,实施“一矿一策”精准化监管,常态化推进普查治理工作。对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基础工作不扎实、结果依据不充分、审核把关不严格,以及普查治理“回头看”搞形式、走过场,以及没有采取相应物探、钻探等工程措施的,依法采取了行政处罚、停止作业等措施,推进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走深、走实,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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