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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四项措施,全省矿山实现安全度汛
日期:2023-11-06  作者:统计中心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山东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防汛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狠抓汛期安全防范,落实工作措施,全省矿山未发生因暴雨、洪水、台风等极端天气引发的安全事故,实现安全度汛。

  一是强化应急值守。值班人员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及时发布强降雨、雷电、台风等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督促矿山企业防范极端天气可能引发的事故风险、落实大雨暴雨停产撤人规定。共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46期,督促全省矿山累计停产撤人480矿次,撤出井下作业人员60820人次。

  二是强化应对极端天气。7月28日-29日,为应对台风“杜苏芮”过境山东,山东局启动24小时应急值守模式,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实时调度各地雨量信息,及时向全省矿山企业发布5期预警提醒,精准下达停产撤人指令,切实防范台风可能引发的事故风险。严格信息报送,共向国家局报送应对极端性天气情况报告5期,汛期值班信息95期。

  三是强化汛情预警“叫应”机制落实。汛期来临前,及时统计报送煤矿企业、非煤矿山监管部门通讯录,公布国家局调度电话。明确要求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值班值守人员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及时接听电话、查看信息,并进行不定时抽查,真正实现临警、预警、处警动态管控。

  四是强化水害防治监察执法。山东局专门成立防治水专项监察组,对受地表水威胁、水文地质条件类型复杂的重点煤矿,开展防汛防台风防治水专项监察,督促煤矿企业全力做好汛期预警接收、应急值守、地表巡查、供电(应急电源)保障、停产撤人等五项重点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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