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国家矿山安监局应对台风工作部署,积极管控台风极端天气带来的风险,山东局监察执法五处采取“十必查”措施确保煤矿安全度汛。
一查矿井停产撤人执行情况;二查矿井应急值守及带班下井情况;三查水泵排水能力及运行情况;四查水仓空仓容量;五查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及防雷设施情况;六查台风、暴雨期间24小时不间断巡查情况;七查雨量观测系统及水文动态观测系统运行情况;八查地面塌陷坑积水、地表河流水位变化情况;九查矿井梯子间是否可靠;十查应急广播系统是否覆盖井下所有作业地点。
监察执法五处将“十必查”内容发至各煤矿,要求各煤矿进行严格自查,同时结合执法计划对各矿自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确保煤矿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