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至4日,山东局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处联合省应急厅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对非煤矿山重点地区兰陵县开展帮扶指导,采取检查与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推进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政府属地领导责任等“三个责任”落实落细。
严格检查,切实帮助矿山企业消除问题隐患。与地方监管部门协同,重点抽查检查了2处非煤地下矿山,查处重大事故隐患7条。突出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省市县三级联合对两矿实际控制人进行约谈,严肃指出其在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管理能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督促矿山企业强化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全面消除问题隐患。
以点撬面,着力推动非煤矿山整体提升。组织兰陵县监管部门和辖区所有矿山企业,集中召开问题反馈会议,对今年以来查处的问题隐患进行了全面梳理总结,系统指出了7个方面的共性问题,强调了4个方面的根源性问题,督促矿山企业以点概面、举一反三,自查自改,切实做到“查处一处整改一片”的效果。
多措并举,助力攻坚克难目标任务全面实现。强化“高位”推动,与兰陵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座谈,推动地方加大政策支持,进一步增加监管执法力量,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指派一名监察员协调烟台、招远、东平等市县,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方法,帮助兰陵县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指导兰陵县进一步细化完善攻坚克难实施方案,采取切实管用的实招硬招,推动兰陵县非煤矿山企业高质量发展、安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