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终,监察执法二处采取多种举措,全力推进辖区煤矿年底最后时段安全生产。
对典型案例从重处罚并通报警示。针对明兴集团小港煤矿不重视我局发布防冻警示提醒,提供虚假情况,未采取井口保暖措施导致副立井井筒内淋水结冰的事故隐患,作出责令停产整改处理处罚同时,在全省煤矿矿长群里进行通报。
以建议书、意见书压实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针对新泰市、肥城市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驻矿盯守流于形式等问题,向两地政府发出加强安全监管建议。针对鄂庄煤矿扭亏无望、人员不足等问题发出风险提示,就停产回撤工作向新矿集团发出加强安全管理意见书,提出回撤期间严禁动火作业、专业队伍撤出设备等意见。
借助提醒约谈强化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心。采取现场会议和线上视频会方式,对肥城市、宁阳县区域煤矿中安全计分超过50分的煤矿管理人员进行约谈提醒,并对个别人员提出调整岗位建议,对辖区煤矿管理人员强化责任心、提高安全意识和履职能力等方面提出要求。
用联防联控网格盯靠煤矿生产各环节。各煤矿联系人借助联防联控微信群,每天调度驻矿安监员检查情况、煤矿入井作业人员数量、进尺和产煤量情况,对影响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干预。通过视频连线方式检查煤矿安全指令落实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
与矿长电话连线进行安全提醒。受疫情影响不能下矿期间,处长和联系人定期与煤矿矿长通电话,调度煤矿安全生产情况,及时了解传达相关要求和警示提醒,确保指令传达渠道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