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执法二处下达井下煤仓安全管理风险提醒,防范煤仓事故发生
日期:2024-03-22  作者:监察执法二处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为深刻吸取3月11日山西省吕梁中阳桃园鑫隆煤业有限公司井下煤仓溃仓事故教训,监察执法二处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煤仓安全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对辖区煤矿下达加强井下煤仓管理的风险提醒,坚决防范和遏制煤仓事故发生。

一是进一步完善煤仓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煤矿企业必须厘清内部各层级对于煤仓的安全管理职责,细化完善相关岗位责任制并严格落实;要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全时段、全方位消除煤仓安全管理漏洞;要加强针对岗位人员的事故警示教育,持续强化“无视频不作业”,深入开展“用视频、反三违”,确保现场作业人员遵规守纪。

二是进一步加强煤仓日常管理维护。煤仓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设施,明确存在的风险及管控措施;必须加强煤仓设施和设备管理维修,确保正常使用;严禁向煤仓拉水煤,严禁大块炭以及铁器、木料等杂物进入煤仓。

三是进一步加强煤仓堵塞、溃仓等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置,要求煤矿企业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最大程度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

四是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立即组织开展煤仓(溜煤眼)风险隐患大排查,重点检查煤仓的设计是否合理、承重结构是否损坏;完善并落实煤仓管理制度,处理堵仓、蓬仓时避免操作人员在下方作业;完善煤矿设备管理制度,对煤仓及设备实施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严禁煤仓“带病”使用;煤仓(溜煤眼)上口必须安装牢固可靠的箅子,防止人员坠落和大块矸石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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