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矿山防治水工作现场会议后,监察执法二处采取四项措施,积极推动雨季三防和防汛备汛工作,防范煤矿水害事故的发生。
一是及时传达会议精神,要求煤矿企业切实提升基础保障能力,排查治理水害隐患,查明水文地质条件,落实探放水措施,依法依规组织生产,鼓励煤矿企业积极采用先进技术装备。
二是下发通知要求煤矿企业加强汛期防治水工作,从思想组织、事故教训、落实责任、安全管理、部门联动、应急处置、事故报告等多方面做了要求,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三是在监察执法工作中,将矿山防治水“五必须、五严禁”作为重中之重,发现存在所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从重处罚,坚决避免重蹈事故覆辙。
四是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增强做好矿山防治水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针对性,有效化解矿山重大水害风险,坚决遏制矿山各类水害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