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规定  力求新实效
日期:2023-01-31  作者:事故调查处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日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了《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为进一步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效,切实提高事故警示教育作用,1月29日上午,事故调查处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了集体学习和讨论,深刻领会《办法》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加深了对条文的理解。《办法》在事故等级划分、事故报告实效、事故现场处置、事故调查原则、事故处理和整改措施评估等方面都作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规定。

事故调查处结合工作职责,提出了五个方面贯彻落实措施:一是落实“四不放过”要求,严格事故调查,严肃责任追究。 二是加强事故分析,强化警示教育,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三是认真做好举报核查工作,坚决打击事故谎报瞒报行为。四是做好落实事故整改措施“后半篇”文章,提高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评估的实效。五是强化事故风险分析管控,在事故预防上下功夫,防范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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