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聘请法律顾问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按照国家矿山安监局、省委省政府等上级有关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聘请山东大学法学院柳砚涛教授为我局外部法律顾问,聘期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聘期一年;
聘任闵峰、黄成伟、宁保本、韩鹏腾同志为我局内部法律顾问。
特此通知。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1年9月18日
本局: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