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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工作的通知  鲁煤监救援〔2021〕35号
日期:2021-05-14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各矿业集团公司、各煤矿企业,各监察分局:

为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等规定要求,进一步提升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质效,切实强化风险防范和事故灾害应急处置能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

各煤矿企业要把加强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作为防控安全风险、有效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关键环节,融入到日常安全管理中,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修编、评审、备案、培训等工作,认真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根据本单位实际安全风险、灾害特点和现有应急资源等情况,有针对性地修编应急预案,确保实用管用、操作性强。要科学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建立完善应急演练制度,以提高事故先期处置能力和职工自救互救能力为重点,大力开展实战化、常态化应急演练,注重应急演练总结评估,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补齐短板,杜绝“舞台演戏”,不断提升演练质效。

    二、加强应急预案演练督导检查

各监察分局要将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作为监察执法的必查内容,采取查阅台账、应知应会测试、现场演练督导等多种方式,持续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一体化监察,对未按要求修订预案或开展应急演练的,督促煤矿企业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规范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情况报送

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应急预案、应急演练计划、演练总结的报送工作。各煤矿的应急预案修编后要及时报送辖区监察分局;每年6月20日前、12月20日前,分别向辖区监察分局报送半年、全年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和下一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电子版、加盖公章),由各监察分局汇总后,报送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山东能源集团及其权属矿业公司、各煤矿上级集团公司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计划、演练开展情况按照上述时间要求报送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联系人:浩军,联系电话:(0531)85697027

电子邮箱: hj_sdcoal@163.com

附件: 1.年度应急演练计划表

2.应急演练开展情况表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1年5月12日


附件: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 [2021]3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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