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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期间监察执法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4-26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各监察分局、各有关处室、有关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鲁安办明电〔2021〕11号)要求,现就做好五一节期间安全监察执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压紧压实各级责任

从近期省内外发生的事故看,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我省的安全生产形势也不容乐观。特别是当前能源原材料价格持续高涨,又值五一节小长假来临,安全生产风险陡然增加。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省局领导要求,提前谋划好五一节期间安全巡查和监察执法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创新监察方式,压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撬动地方政府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煤矿事故发生。

二、聚焦重点,强化节日巡查和执法

(一)开展节日巡查。五一节期间巡查由省局党组成员带队,有关处室参加,针对重点管控和灾害严重煤矿进行巡查。

(二)加强五一节期间执法。一是突出重点煤矿。对拟关闭退出、长期停产、列入重大风险管控名单煤矿实施重点监控。二是创新监察方式。各监察分局要超前排查辖区不放心煤矿,采取夜查或“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节日突击监察或督查,将矿领导带班下井、突击生产、超能力生产等列为重点内容。三是督促重大隐患整改。严格落实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对当前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务必于 4 月 30 日前全部整改到位,整改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的要求,抓好督促落实,确保五一节前辖区所有煤矿重大隐患整改到位。

三、严格应急值守纪律,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工作。各监察分局、各有关处室及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矿山安监局、省局关于五一节日值班和信息报送通知要求,提前安排值班值守工作,按要求做好节假日期间信息报送工作。

严肃值班值守纪律。各监察分局、统计中心、信息计算中心要确保应急值守视频终端 24 小时开机,及时应答应急管理部指挥中心的抽查点名。值班人员要24 小时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严禁脱岗空位,遇到突发情况,立即处置并及时上报。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2021年4月23日

本局: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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