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矿业集团公司、各煤矿:
2月17日,山东烟台招远市曹家洼金矿3#盲竖井发生火灾事故,造成6人死亡,4人获救。经初步了解,事故主要原因是在现场无监护人员的情况下,在3#盲竖井内拆除-470m上方钢木复合罐道过程中,违规安排人员动火作业,产生高温金属熔渣掉落、弹入梯子间内,引燃了-505m处梯子间玻璃钢护覆材料及玻璃钢脚踏隔板等形成火灾。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煤矿用玻璃钢等非金属材料火灾风险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玻璃钢材料使用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立即组织排查矿用玻璃钢等材料使用情况,包括煤矿立井罐道、罐道梁玻璃钢外覆材料,井下梯子间使用的玻璃钢外覆材料以及其它地点玻璃钢材料的使用情况,填写使用情况统计表并列出问题清单。
二、各单位要举一反三,加强对玻璃钢材料、其他非金属材料和可燃易燃材料物品使用情况的安全管理,并作为日常检查的重要内容,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发现消除风险隐患,认真整改。对已纳入“MA”标志管理没有取得“MA”标志的玻璃钢等材料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列出问题整改清单。山东煤矿安监局将在近期把以上情况纳入监察执法重点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严格处理处罚,煤矿已停止使用并纳入整改范围的除外。
三、矿用玻璃钢材料使用情况统计表请各煤矿于3月10日前报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科技装备处(邮箱kjzbc@sdcoal.gov.cn)。
联系人:刘培宏,联系电话:17515318625
附件:1. 井下玻璃钢材料使用情况统计表
2. 井下无“MA”标志的非金属材料和可燃易燃材料物品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
本局:局领导。
附件:矿用玻璃钢材料使用情况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