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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关于成立党史学习教育
领导小组的通知  鲁煤监党〔2021〕12号
日期:2021-02-25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各党总支(支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史学习教育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学好党史,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辛广龙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庆利  党组副书记、一级巡视员

    杨成超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波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王其江  党组成员、副局长

    苗建军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机关党委承担。根据工作需要,再抽调相关处室人员对各党总支(支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行督促指导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 :王庆利(兼)

办公室副主任:李  明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李洪海  人事培训处处长、二级巡视员

许志成  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曹宝琳  政策法规处处长

李学勇  纪检组副组长、纪检室主任

  党史学习教育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把学习中国共产党历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结合起来,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宣传引导,在局网站等开设党史学习教育专栏,要充分运用中国应急管理报、中国煤炭报、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平台、学习强国、“两微一端”等深入宣传我局学习教育的做法和成效,为学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组织开展“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以实际行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通过纪念征文、歌咏会、报告会、座谈会、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观看教育影片、书记带头讲党课、开展主题党日等方式,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

根据党中央、省委和国家矿山安监局党组安排,由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指导各党总支(支部)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

              中共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

                   2021年2月24日

(信息公开形式: 依申请公开)

本局:党组成员。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2021年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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