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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兖煤万福能源有限公司万福矿井安全设施
设计变更的批复 鲁煤监协调〔2021〕9号
日期:2021-02-08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查兖煤万福能源有限公司万福矿井安全设施设计变更的请示》收悉。2020年9月24日,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有关专家,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井工煤矿安全设施设计编制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对通用技术集团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兖煤万福能源有限公司万福矿井安全设施设计变更》(以下简称《设计变更》)进行了审查,形成了《兖煤万福能源有限公司万福矿井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设计变更》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且经各位专家及专家组组长复核确认补充修改的内容已完成,符合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制内容要求。经2021年1月29日第1次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计变更》作为兖煤万福能源有限公司万福矿井安全设施建设施工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二、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变更》组织建设施工,未变更部分,按原安全设施设计执行,并在建设或生产过程中,认真落实《审查意见》提出的工作建议。建设过程中如有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或者备案手续。

三、建设单位要认真执行《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办法》《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坚决防范冲击地压、水害等事故发生。

四、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兖煤万福能源有限公司要对安全设施的施工工程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改正,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五、建设工程完成后,依法组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附件:兖煤万福能源有限公司万福矿井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审查意见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1年2月7日

(信息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抄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抄送:省能源局,山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局:局领导,机关有关处室、鲁西监察分局。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2021 年2月8日印发



附件:兖煤万福能源有限公司万福矿井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审查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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