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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无烟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煤监办办〔2021〕13号
日期:2021-02-26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机关各处室,各监察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无烟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单位实际,开展好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工作。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2021年2月25日


无烟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自觉发挥国家机关和领导干部在控烟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扎实推进“健康煤监”建设,切实维护干部职工健康,根据国家卫健委、中央文明办、全国爱卫办及省有关部门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无烟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无烟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创建工作,使全体干部职工树立控烟意识,自觉养成不吸烟的良好生活方式,形成公共场所控烟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获益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领导

成立无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无烟机关创建工作。

组长:王庆利,局党组副书记、一级巡视员。

成员: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室、机关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主任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李明同志担任,具体负责全局无烟机关创建工作的协调、宣传和监督工作。

三、创建内容

无烟机关创建内容以《无烟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管理规定》《无烟机关(单位)评分标准》(见附件2、3)为准。

四、创建步骤

无烟机关创建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准备阶段

组织学习《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无烟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管理规定》《无烟机关(单位)评分标准》;设立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队伍,开展控烟技能培训;准备一定数量和种类的控烟宣传资料;对全体干部职工吸烟情况进行摸底。

(二)实施创建阶段

1.在大厅、会议室、洗手间、走廊、电梯、楼梯等区域张贴醒目的禁止吸烟标识,并告知来访人员不得在办公楼内吸烟。

2.设置室外吸烟区,并积极引导吸烟人员入内吸烟。

3.禁止在办公室内放置烟缸、烟具。

4.设立控烟宣传栏,开展控烟宣传。

5.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不定期检查,发现吸烟人员及时劝阻。

(三)考核申报阶段

无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处室、单位控烟工作进行初步验收,并向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各处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无烟机关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利用展板、宣传标语等形式,加强控烟宣传,强化控烟知识培训,使全体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广泛参与到无烟机关创建工作中。

(二)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各处室、各单位要将无烟机关创建工作纳入工作计划,严格按照《无烟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管理规定》自查自改,确保创建目标按时完成。

(三)实施考评,强化奖惩。对在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处室、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对问题较多的处室、单位或多次违反控烟规定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1.无烟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制度

2.无烟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管理规定

3.无烟机关(单位)评分标准


(信息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本局:局领导。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2021年2月25日印发



附件:无烟机关(单位)评分标准.docx
附件:无烟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管理规定.docx
附件:无烟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制度.docx

主办单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 承办单位:山东煤炭工业信息计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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