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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关于印发《中共山东煤安监局党组开展
违规饮酒、收受红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鲁煤监党[2020]33号
日期:2020-10-13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各党总支(支部),机关各处室: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严肃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树立煤矿安全监察队伍良好社会形象,根据国家煤矿安监局党组要求,并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违规饮酒、收受红包专项整治工作。现将《中共山东煤矿安监局党组开展违规饮酒、收受红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

2020年10月13日 

 

中共山东煤矿安监局党组

开展违规饮酒、收受红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煤监系统违规饮酒、收受红包礼金等典型案例教训,坚决整治系统内沉疴顽疾,进一步严肃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树立煤矿安全监察队伍良好社会形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违规饮酒、收受红包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聚焦问题、精准发力,以违规饮酒、收受红包专项整治为重点,狠刹积弊陋习;坚持建章立制、抓常抓长,锲而不舍纠治“四风”,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为全局煤监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成立工作机构

为扎实做好违规饮酒、收受红包专项整治工作,经研究,成立中共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一级巡视员王庆利同志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各监察分局和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各单位也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专题研究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并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

三、专项整治重点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的问题。

(二)在公务出差期间饮酒的问题。

(三)在公务接待中饮酒的问题。

(四)接受与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的问题。

(五)组织或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饮酒的问题。

(六)穿着煤矿安全监察制式服装在公共场所饮酒的问题。

(七)酒后值班上岗、执行公务、驾驶机动车辆等问题。

(八)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人员赠送的礼金红包、有价证券或其他支付凭证的问题。

四、具体整治措施

(一)集中自查(10月19日前完成)。各单位要对照整治重点中列出的8个方面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全面排查今年以来本单位违规饮酒、收受红包问题,形成本单位自查报告,没有的要实行“零报告”,签订“承诺书”(详见附件1),并存档备查。

(二)专项整治(10月20日至11月8日)。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

1.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要畅通举报渠道,局机关在一楼大厅公布举报电话,各监察分局负责在本单位和辖区煤矿显著位置公布举报电话(同时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0531-85686352和本单位举报电话);实行监察执法活动违规饮酒、收受红包问题“零报告”,每次执法活动结束后,向派出单位分管负责人提交由企业和执法人员共同签字的违规饮酒、收受红包、超标准用餐、不交或少交餐费等问题“廉洁执法报告单”(详见附件2)。

2.强化重点时段监督。各单位对工作期间的重点时段,特别是值班值守和工作日中午,进行常态化检查;对公务、出差期间的非工作时段,带队负责人要加强管控,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不定时查铺查岗。

3.加大抽查检查力度。纪检室要组织对辖区执法活动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查,特别是要开展一定比例的事中抽查,加大对违规饮酒、收受红包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重要会议、活动期间“禁酒令”落实情况,要随机进行抽查。

4.严肃执纪问责。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问题,一律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及时印发通报,点名道姓通报批评,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反复发生的问题,查找原因症结,堵塞制度漏洞;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工作时间常态化检查、公务出差期间不定期查岗查铺等有力有效工作方法,要注重总结提升,及时上升为制度机制,形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党组织对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具体协调、加强督办,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范围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纪检组要发扬斗争精神,敢于监督执纪问责,对违纪问题线索一查到底,对顶风违纪者严惩不贷。

(二)严格督导检查。各单位要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加快协调解决,对重点问题要重点督导,专人盯办,务求实效。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舆论引导,及时曝光查处的违规饮酒、收受红包典型问题,切实发挥警示作用。局党组将适时组织人员开展督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塞责,走形式、走过场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违规饮酒、收受红包自查报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请分别于10月19日、11月8日前报送省局纪检室。对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重要线索等,要及时向局党组报告。

联系人及电话:李桂进,6352;

电子邮箱:纪检室内网邮箱。

 

(信息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本局:局党组成员。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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