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监察特刊(2022.09)

来源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0-13

鲁简087号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简报

 

9

 

(总249期)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     2022年10月11日


 

安全概况:9月份全省矿山实现安全生产。

一、安全生产情况

(一)9月份安全生产情况

全省矿山未发生事故。

(二)1-9月份安全生产情况

全省矿山发生事故5起、死亡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15人。

煤矿:全省煤矿发生事故4起、死亡6人,百万吨死亡率0.091;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3起,死亡人数增加3人。

非煤矿山:全省非煤矿山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18人。

二、本月度安全生产规律分析

煤矿:据统计,2001-2021年全省煤矿10月份平均发生事故1.29起、死亡2.38人,按月度平均死亡人数从高到低排列第8位。近5年(2017-2021年)10月份平均发生事故0.2起、死亡4.2人,按月度平均死亡人数从高到低排列第1位。

非煤矿山:据统计,2010-2021年全省非煤矿山10月份平均发生事故0.33起、死亡1人,按月度平均死亡人数从高到低排列第8位。近5年(2017-2021年)10月份实现安全生产,按月度平均死亡人数从高到低排列第12位。

三、监察动态

(一)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情况

9月份,全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共监察各类矿井52次;制作笔录性文书165份,决定性文书201份;责令局部停止作业23个;行政罚款864.1万元。

1-9月份,全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共监察各类矿井441次;制作笔录性文书1414份,决定性文书1500份;责令局部停止作业221个,责令矿井停产整顿6处;行政罚款9423.16万元。

(二)非煤矿山安全抽查检查和对地方政府监督检查情况

9月份,开展安全监察5次,对烟台市、滨州市、烟台莱州市、烟台招远市、烟台市牟平区、滨州邹平市、滨州市沾化区、淄博市周村区、泰安新泰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抽查检查非煤矿山12处,下达安全现场抽查检查笔录3份、安全监察移送书3份。

1-9月份,开展安全监察57次,对8个地市、28个县(市、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抽查检查非煤矿山80处;下达问题隐患移交单11份、安全现场抽查检查笔录28份、安全监察现场处置书8份、安全监察移送书29份,加强和改善安全管理建议书22份。

(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煤矿:9月份,共查处安全隐患1352条,整改1347条,整改率为99.6%。

1-9月份,共查处安全隐患10364条(其中重大隐患28条),整改10359条,整改率为99.9%。

非煤矿山:9月份,共发现问题94条,其中,地方政府35条、非煤矿山59条(其中重大隐患3条)。

1-9月份,共发现问题569条,其中,地方政府236条、非煤矿山333条(其中重大隐患13条);整改489条,整改率为86%;提出意见建议83条。

四、政务信息

全力做好二十大矿山安全“守卫战”各项工作

一是全面开展矿山安全“守卫战”。山东局分别与省能源局、省应急厅联合印发了《迎接党的二十大全省煤矿安全“守卫战”工作方案》《迎接党的二十大全省非煤矿山安全“守卫战”工作方案》,细化了煤矿13项、非煤矿山10项具体工作,着力压紧压实矿山企业、监管部门、监察部门责任。二是坚持超常规开展工作。印发《迎接党的二十大矿山安全“守卫战”内部工作方案》,全体监察员取消年休假,局领导和综合处室、业务指导处室开展嵌入式执法或安全巡查,各监察执法处“驻地式”全天候监察执法,每个周末、节假日都有监察员在煤矿开展监察执法。三是出台系列实招硬招。结合山东矿山实际情况,制定了党的二十大期间矿山安全监察工作实招硬招,从5个方面制定了11条具体措施。

9月22日下午,山东局和省能源局联合召开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守卫战”各项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要求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针对薄弱部位和环节开展驻点督导;各煤矿上级公司要选派公司层级高、业务精、素质强的人员进驻煤矿、开展蹲点监督指导;各煤矿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各煤矿矿长要在国庆和二十大召开期间在岗在位、靠前指挥。

全面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综合督查

按照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要求,山东局统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项重点工作,与山东省应急厅、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山东省矿山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方案》,3家单位共抽调16人,由分管厅局领导带队,组建成立4个督查工作组,在二十大前后,对全省15个市、28个县(市、区)分别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并随机抽查矿山企业,矿山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活动持续到10月底。

健全督政督企两项制度,提升国家监察效能

为进一步提升国家监察效能,撬动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和煤矿上级企业落实落细责任,山东局印发了《对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办法》《煤矿上级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察办法》,明确了对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和对煤矿上级企业开展责任监察的主要内容、具体方式、程序步骤和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办法等。“两个办法”中分别列出了对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煤矿上级企业的检查清单,涵盖了36项法律法规、68项规范性文件,2项标准,梳理出399项具体检查内容,字数约14.9万字。两项制度出台为进一步提升督政督企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

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情况表(2022年1-9月)



项目

单位

执法一处

执法二处

执法三处

执法四处

执法五处

机关

合计

本月

累计

本月

累计

本月

累计

本月

累计

本月

累计

本月

累计

本月

累计

安全监察

辖区内矿井数量

11

11

22

22

23

23

22

22

18

18



96

96

实际监察矿井(含计划外)

矿次

4

52

10

97

13

104

10

91

7

70

8

27

52

441

其中:计划监察矿井

矿次

4

42

10

83

7

72

10

87

6

70

8

24

45

378

      完成计划监察矿井

矿次

4

42

10

83

7

72

10

87

6

70

8

24

45

378

      监察计划完成率

%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查处安全隐患

167

1479

170

2010

203

1998

256

2359

327

1902

229

616

1352

10364

隐患整改

166

1478

167

2007

203

1998

256

2359

327

1902

228

615

1347

10359

行政执法

笔录性文书合计

29

204

20

250

33

269

15

259

28

302

40

130

165

1414

决定性文书合计

38

235

27

310

36

300

29

317

27

205

44

133

201

1500

其中:现场处理决定书

7

61

10

99

13

101

10

92

9

72

8

25

57

450

  其中:责令局部停止作业

1

57

17

79

4

20


20

1

44


1

23

221

     撤除作业人员命令书















     责令停产整顿决定书


1


1


1




2


1


6

行政处罚罚款金额   

万元

97.7

1830.2

234.7

2160.45

138.1

1581.45

118.2

1695.4

126

1468.3

149.4

687.36

864.1

9423.16

事故起数




3






1




4

结案起数



1

2






1



1

3


山东矿山安全情况明细表(2022年1-9月)

序号

单位名称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类别 

死亡人数

煤矿

1

山东泉兴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02-22

顶板

1

2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丰煤矿

2022-03-22

顶板

1

3

新泰市羊泉矿业有限公司

2022-06-05

顶板

3

4

山东新陶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2-07-24

顶板(瞒报)

1


非煤矿山

1

山东金莱矿业有限公司(铁矿、基建)

2022-07-30

顶板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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