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监察特刊(2021.09)

来源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10-13

鲁简087号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简报

2021年第9期

(总第237期)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1年10月12日

安全概况:9月份全省煤矿实现安全生产。1~9月份,发生事故1起、死亡3人,百万吨死亡率0.044。

一、安全生产情况

9月份安全生产情况

全省煤矿未发生事故。

1~9月份安全生产情况

全省煤矿发生事故1起、死亡3人,百万吨死亡率0.044;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4起,死亡人数减少12人。

二、月度安全生产规律分析

据统计,2001年~2020年全省煤矿10月份平均发生事故1.35起、死亡2.5人,按月度平均死亡人数从高到低排列第8位。近5年(2016~2020年)10月份平均发生事故0.4起、死亡4.4人,按月度平均死亡人数从高到低排列第1位。

三、监察动态

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情况

9月份,全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共监察各类矿井69次;制作笔录性文书202份,决定性文书195份;责令局部停止作业9个;行政罚款718.7万元。

1~9月份,全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共监察各类矿井379次;制作笔录性文书1263份,决定性文书1257份;责令局部停止作业146个,责令矿井停产整顿12处;行政罚款5729.41万元。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9月份共查处安全隐患1172条(其中重大隐患3条),整改1170条,整改率为99.83%。

1~9月份共查处安全隐患7193条(其中重大隐患26条),整改7189条,整改率为99.94%。

四、政务信息

召开全省煤矿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为切实做好四季度煤矿安全生产工作,9月28日,我局与省能源局共同召开了全省煤矿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深刻分析了全省煤矿四季度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指出了当前安全生产存在和需要正视的问题。会议强调,要正确处理保供与安全的关系,统筹做好保供和安全生产工作。绝不能片面强调保供而不顾安全,不能以保供名义盲目下达不切实际的生产任务或经营指标;绝不能通过隐瞒采掘作业地点、通过增加头面和搞人海战术增加产量。会议要求,要坚持用新发展理念指导工作,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对集中攻坚任务进行查漏补缺;要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根据四季度煤矿生产和经营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要不断深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煤矿“全系统各环节”潜在安全风险进行深入分析研判,进一步加强水害、冲击地压防治和通防、机电运输管理,以及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要强化各项专项执法,提高执法针对性,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煤矿企业不断提高依法办矿、依法管矿意识和水平。

山东煤矿安监局采取措施确保矿山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稳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监局省级机构改革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我局采取五项措施,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稳定。一是加强改革期间思想教育。通过召开会议、多层级谈心谈话,教育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讲政治、顾大局,以事业为重、以工作为先,坚决拥护改革,积极支持改革,自觉投身改革,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共同推动机构改革任务按时完成。二是保持改革期间思想和工作稳定。机构改革挂牌前,保持目前机构不变、职责不变、工作不变,按照既定工作部署正常开展工作;改革期间,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掌握思想动态;改革完成后,做好工作交接,确保秩序不乱、衔接有序,履职到位。三是保持对煤矿严格执法不放松。保持监察执法高压态势,做到力度不减、频次不降,严防事故发生。四是扛起非煤矿山国家监察职责。筹备组建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处,探索建立非煤矿山监管监察工作机制,以地下矿山和尾矿库为重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矿山、重要环节,确保非煤矿山国家监察开好局起好步。五是严明改革期间的纪律规矩。要守纪律、讲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禁酒令”;强化监督和执纪问责,保障改革顺利进行。

山东煤矿安监局构筑发现整治重大隐患多道防线

我局在发现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上多方发力,构筑起多道防线。一是自查自报整改一批。建立起“自报从轻、被查从严”的差异化执法机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用好自由裁量权,对自报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从轻处罚或不予处罚。今年以来,煤矿自动报告4起重大事故隐患,均按照处罚下限进行处理处罚;山能集团举一反三主动消除了20余条重大隐患,防范化解了一批重大安全风险。二是举报核查暴露一批。广泛宣传《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鼓励知情者举报矿山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根据举报线索查实重大事故隐患5起,均依法从严从重进行了处理处罚。三是远程监察发现一批。建立了常态化远程监察机制,通过远程监察发现线索,现场验证核实,发现煤矿重大事故隐患2起,均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处罚。四是现场检查严惩一批。严格对照《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重大事故隐患不留情、不手软。今年以来,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15条,罚款近2000万元,对煤矿形成了有效震慑。同时,对重大事故隐患责任人追责问责,目前已有2人被诫勉、14人被警告、3人被严重警告、11人被记过、4人被记大过、10人被调离岗位、6人被免职、5人被撤职处分。

山东煤矿安监局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

我局高度重视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强力推动新《安全生产法》落实落地。一是利用半年工作会、局党组会和月度局务会等,把宣传和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专题讲座、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宣传新《安全生产法》,采取法制审查、重大隐患处罚复核、执法监督等形式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二是组织观看“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推动安全发展”发布会,购置新《安全生产法》单行本和释义,邀请法律专家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解读。三是研究印发《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有关问题的分工意见》,对《山东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基准》重新修订,对安全知识考试题库修订完善。四是加强对一线监察执法工作的督促指导,处理处罚不到位的坚决推到重来,确保新《安全生产法》落地见效。五是严格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开展执法监察,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即责令整改并处罚款,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整顿。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1年10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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