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关于转发《强化煤矿炮采(高档普采)工作面顶板管理规定》等3项规定的通知

来源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1-06


各市、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企业:

  现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强化煤矿炮采(高档普采)工作面顶板管理规定〉等3项煤矿顶板管理规定的通知》(矿安〔2022〕135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煤矿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对顶板管理重要性认识,抓实抓细顶板管理工作

  顶板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重中之重,去年全省煤矿发生的4起事故全部为顶板事故,特别是6月5日羊泉煤矿发生的较大顶板事故,充分暴露出支护设计不合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支护质量不达标、现场监督验收把关不严等重大缺陷,教训极为深刻。顶板管理已成为当前制约我省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安全风险之一,必须下大力气抓好煤矿顶板管理工作,尽快补齐煤矿顶板管理短板弱项,坚决防范顶板事故重复发生。

  二、各煤矿企业要切实履行顶板管理主体责任

  各煤矿上级企业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国家局3项顶板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煤矿采掘工作面遇断层等构造带安全防治规定(试行)》(鲁煤监安监〔2021〕57号)、《煤矿采掘工作面遇老空老巷安全管理规定》(矿安鲁〔2022〕45号)规定要求,修订完善企业顶板管理标准和规范,组织煤矿制定强化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并保障资金投入,严格考核奖惩,确保落到实处。各煤矿要把“强装备”“强支护”作为防范煤矿顶板事故的治本之策,特别要强化过断层、过老空防范措施落实,严格落实“先治后过”原则,并认真开展围岩地质力学评估和围岩岩性动态探查,及时修改完善顶板支护设计,确保支护强度和稳定性。

  三、强化监管监察,严惩重处顶板管理违法行为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顶板管理专项监察、执法检查和“回头看”活动,聚焦顶板管理“五个体系”建立运行,聚焦强化特殊条件下顶板超前治理,督促煤矿企业落实顶板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要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加大对顶板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对违反顶板管理规定的,给予最高10万元的处罚。对顶板管理不到位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煤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项煤矿顶板管理规定文件请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栏目)或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网站(政策文件——上级来文栏目)下载。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    

                         2023年1月 4 日  









抄送:山东省能源局。

本局:局领导,各处室,各专项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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