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矿业集团公司、各煤矿企业,各监察分局:
为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等规定要求,进一步提升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质效,切实强化风险防范和事故灾害应急处置能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
各煤矿企业要把加强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作为防控安全风险、有效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关键环节,融入到日常安全管理中,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修编、评审、备案、培训等工作,认真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根据本单位实际安全风险、灾害特点和现有应急资源等情况,有针对性地修编应急预案,确保实用管用、操作性强。要科学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建立完善应急演练制度,以提高事故先期处置能力和职工自救互救能力为重点,大力开展实战化、常态化应急演练,注重应急演练总结评估,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补齐短板,杜绝“舞台演戏”,不断提升演练质效。
二、加强应急预案演练督导检查
各监察分局要将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作为监察执法的必查内容,采取查阅台账、应知应会测试、现场演练督导等多种方式,持续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一体化监察,对未按要求修订预案或开展应急演练的,督促煤矿企业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规范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情况报送
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应急预案、应急演练计划、演练总结的报送工作。各煤矿的应急预案修编后要及时报送辖区监察分局;每年6月20日前、12月20日前,分别向辖区监察分局报送半年、全年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和下一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电子版、加盖公章),由各监察分局汇总后,报送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山东能源集团及其权属矿业公司、各煤矿上级集团公司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计划、演练开展情况按照上述时间要求报送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联系人:浩军,联系电话:(0531)85697027
电子邮箱: hj_sdcoal@163.com
附件: 1.年度应急演练计划表
2.应急演练开展情况表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