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聘任党风廉政监督员的通知
各有关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企业: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煤矿安全执法人员履行职责、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推动山东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依据《中共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办法》(鲁煤监党〔2020〕41号)(以下简称《工作办法》)的要求,经研究,拟从全省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以及矿业集团公司、煤矿企业聘任30名党风廉政监督员。
请第一批聘任单位(见附件1)依据《工作办法》第三条的相关规定,在本单位纪委书记、安监处长、总工程师中推荐一名党风廉政监督员,并填报《拟聘任党风廉政监督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于4月30日前邮寄至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纪检室,邮寄地址:济南市堤口路141号(邮编250031),联系人:徐玉震,联系电话:0531-85686353。
附件:1.第一批党风廉政监督员聘任单位名单
2.拟聘任党风廉政监督员基本情况表
3.《中共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办法》(鲁煤监党〔2020〕41号)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1年4月6日
本局: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