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监察分局:
2021年1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将于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新《行政处罚法》在很多方面作了重大修改。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学习贯彻,对照新《行政处罚法》,提前做好规范性文件、执法依据、执法手册等的修订工作,用足用好新《行政处罚法》赋予的各种执法措施和手段。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要把监察执法过程作为宣传新《行政处罚法》的过程,不断促进煤矿企业法律意识的提高。在学习贯彻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请及时与政策法规处联系。
联系人:闵峰,电话:6135,邮箱:OA系统“闵峰邮箱”。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 新行政处罚法的十大亮点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2021年2月5日
本局: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