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有关处室、各监察分局:
根据《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一通三防”专项监察的通知》《2020年度全省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察方案》要求,结合山东煤矿实际,决定开展“回头看”专项监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察方式
由机关有关处室、各监察分局通过重点抽查的方式对正常生产建设矿井进行“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回头看”。
二、监察时间
10月9日至11月6日。
三、监察内容
重点检查“一通三防”专项监察中提出问题落实情况,主要包括: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是否整改完毕,是否接受梁宝寺“11·19”涉险事故教训、“8·20”煤尘爆炸事故教训。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现场检查。煤矿要根据“一通三防”专项监察提出的问题逐项开展自查自改,形成自查自改清单。安全监察处、监察分局对照清单逐项检查煤矿是否严格落实“一通三防”专项监察意见,选取重点矿井组织开展现场核查,重点检查问题隐患是否整改到位、对照事故教训落实安全措施情况。
(二)督促落实综合防尘措施。矿井是否建立防尘供水系统;是否制定清除巷道浮尘、清扫冲洗积尘、撒布岩粉、定期对主要大巷刷浆、运煤系统喷雾降尘等综合防尘措施,并严格落实;采掘工作面是否按规定采取湿式钻眼、冲洗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煤岩洒水和净化风流水幕等综合防尘措施;采煤工作面是否按规定采取煤层注水防尘措施。
(三)严肃处理处罚。对“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发现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煤矿,除依法严厉处罚外,要严肃追责问责,督促推动整改落实。
(四)及时总结汇总。完成“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回头看”,形成工作总结,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回头看”专项监察工作开展情况,“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各监察分局将工作总结11月6日前报安全监察处,联系人:李天同。
请各监察分局将本通知发至有关煤矿。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