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山东煤矿2020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煤监政法〔2020〕18号

来源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5-25

各监察分局、各煤矿企业:

为扎实开展山东煤矿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省政府安委会要求,结合山东煤矿安全工作实际,制定了《山东煤矿 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0年5月25日


山东煤矿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好今年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山东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0〕4号)精神、《山东省2020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省煤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活动时间:2020年6月1日至6月30 日。

二、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应急管理部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工作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煤矿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提高,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主要内容及分工

2020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按四周、四个阶段统一开展,每个阶段突出一个重点。

(一)第一周为“集中学习教育周”,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专题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监察分局、各煤矿企业要以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为重点,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干部专题培训、专题巡回宣讲、举办专题网络课堂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活动,特别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山东煤矿安监局要在政务网站设立“安全生产月”专栏,各煤矿企业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新媒体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在煤矿企业公共场所的宣传栏、文化长廊等,广泛张贴学习宣传挂图、海报,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解读,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2.开展线上教育。山东煤矿安监局在政务网站“安全生产月”专栏开设“安全生产大家谈”。各煤矿企业充分利用已有的宣传渠道,组织开展网络视频访谈、远程在线辅导和安全生产“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多种形式的线上活动,围绕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内容,开展学习交流,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增强安全教育实效。

3.组织专项行动。各煤矿企业结合“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程、操作技能和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知识为重点,开展企业全员全岗位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推动煤矿企业抓安全培训、促安全生产,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知识应知必知、安全技能应会必会。各监察分局要组织对煤矿企业的学习情况进行抽考。

4.强化煤矿安全行政执法培训。山东煤矿安监局将邀请省内有关专家,讲授行政执法中的关键问题和行政执法证据收集方面的基本知识和相关要求。

(二)第二周为“排查整治进行时展示周”,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5.集中宣传。紧密结合“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明确的工作任务,做好对排查整治工作的广泛宣传发动,及时报道排查整治的成效。山东煤矿安监局要依托政务网站“安全生产月”专栏,重点报道各地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宣传推广各监察分局、各煤矿企业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

6.警示教育。各煤矿企业要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典型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山东煤矿安监局、各监察分局将组织全省2017年以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15处煤矿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教育。通过培训教育,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推动煤矿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7.应急演练。各煤矿企业要围绕防汛工作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现场处置水平。演练结束后,要加强应急演练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及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8.排查整治。各煤矿企业要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第三周为“安全宣传咨询周”,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9.集中宣传咨询。6月16日为全国统一的安全宣传咨询日。各煤矿企业要通过制作安全展板、设置咨询台,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播放警示教育片、组织安全生产有奖竞赛等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煤矿安全基本知识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解答职工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

10.积极参加咨询。山东煤矿安监局、各监察分局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普及煤矿基本安全知识,解答职工及群众安全关切。

(四)第四周为“安全生产齐鲁行宣传周”,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1.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要求,对煤矿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指导服务等。山东煤矿安监局分区域组织安全生产法律宣讲,由局领导亲自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关键人员讲授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煤矿管理人员的依法办矿依法管矿意识。

12.落实执法公开工作。山东煤矿安监局、各监察分局全面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监察分局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开展2次以上的行政执法案件公开裁定活动,公开接受煤矿企业和社会监督。

13.做好普法工作。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监察执法时,要紧密接合“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紧密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好普法教育,围绕“一规程三细则”、《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办法》等法规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抽考,督促煤矿进一步增强学法、用法、守法意识,提高依法办矿、依法管矿水平。

14.宣传报道。各煤矿企业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起步开局,广泛宣传行动安排部署,深入报道排查整治工作进展、办法措施、整改成效。要积极配合省内主流媒体和中央驻鲁媒体,参与“安全生产齐鲁行”等活动,及时曝光在煤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宣传推广落实责任链条、弥补短板弱项、创新管理举措、优化制度机制和加强重点工程安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15.举报投诉。要畅通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渠道,山东煤矿安监局统计中心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热线接听和信息处置工作,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煤矿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各监察分局对转交的举报投诉线索,要第一时间调查处理,第一时间反馈举报人。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山东煤矿安监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一级巡视员王庆利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有关处室、各监察分局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各监察分局、各煤矿企业也要成立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作用,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 加大报道密度,扩大宣传声势。各煤矿企业要充分发挥本单位宣传资源优势,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多角度、全方位做好宣传工作。要在本单位重要场所、关键区域等位置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内容等形式,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求真务实,务求实效。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等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着力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切实因地制宜开展好活动,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请各监察分局明确1名“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5月31日前报活动办公室。活动期间每周三报送本分局、本辖区煤矿上周活动主要工作情况,特别是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并于 7 月3 日前报送活动工作总结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省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汇总后上报。

联系人:张传新,电话:85686132,内网邮箱:政策法规处。

附件: 1.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信息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本局:局领导。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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