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转发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验收规范的通知
各矿业集团公司、各煤矿:
为做好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验收工作,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印发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验收规范》,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集团公司要认真做好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验收工作,严格审核把关。集团公司要按照要求组织验收,或由煤矿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验收。
二、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验收规范》(煤安监技装〔2019〕48号)和《山东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实施标准》(煤安监技装〔2017〕70号)进行验收。验收人员应经过相关业务培训。
三、各单位应在2020年6月底之前完成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验收工作,验收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山东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处。2020年7月1日开始,山东煤矿安监局将会同省能源局按规定对验收结果进行抽查,验收不通过的要依法依规处理。
联系人:晁文鹏,联系电话:17553100285。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2020年1月6日
抄送:山东省能源局。
本局: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