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党建
鲁南分局坚持“三对照”学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日期:2019-01-02  作者:鲁南监察分局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本网讯 近期,鲁南监察分局党总支认真贯彻省局党组工作部署,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作为理论学习重点,坚持“三个对照”确保学习效果。

一是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学《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的根本大法,对党员、党支部都有明确规定。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学《条例》,避免就《条例》学《条例》,能够提升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提升对党支部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对照“标准化”学《条例》。对照省局党组关于标准化党组织建设实施意见中对党支部的工作要求学《条例》,充分理解省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自觉强化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贯彻努力方向。

三是对照《通报》学《条例》。对照省局机关党委标准化党组织建设达标验收反馈意见学《条例》,对照省局上半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通报学《条例》,结合工作实际,总结目前现状,对标分析问题,查摆整改措施,真正把《条例》学深学透,把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夯实党支部建设基础。



主办单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 承办单位:山东煤炭工业信息计算中心
网站标识码:bm34100003
ICP备:鲁ICP备19025947号-6 鲁公网安备:37010502001874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堤口路141号 邮编:250031
网站访问量: 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