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推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认真整改省局机关党委对基层党组织标准化验收反馈的“党组织活动记录不规范”问题,鲁西监察分局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印发了《鲁西监察分局基层党组织活动记录规范》,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活动记录工作。
一是明确记录本的使用标准:统一使用省局机关党委印制的《基层党组织活动记录本》《党员学习笔记本》。
二是明确活动记录的范围: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和各类政治理论学习情况;不包括业务学习和业务工作会议情况。
三是明确活动记录的内容:活动主题、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参加人员、主要议程、发言人、发言内容、决定、决议等。
四是明确活动记录的人员:指派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熟悉党务知识的同志做好各项记录。
五是明确存档保密要求:内容不能随意涂改、增删,不得随意销毁;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便阅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