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发的《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加强汛期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汛期煤矿防治水工作。
通知指出,要深入分析研判汛期煤矿安全生产风险,做实做细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全面压实责任,强化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各煤矿企业要成立雨季“三防”工作领导机构,安排部署雨季“三防”工程,细排工期,确保5月底前完成。
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守、领导带班下井、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省级直报等制度,建立健全雨情实时预报系统,及时掌握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突出抓好“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三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等刚性措施落实,一旦出现强降雨、强雷电、大风等极端天气果断停产撤人。进一步完善强降雨、强雷电、大风等极端天气突发性停电、水害事故等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切实开展预案实战演练,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查。
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安全大排查,开展汛期防治水专项检查。对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等重大事故隐患的,要从严从重处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