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钱旭 记者高文静报道 近日,山东煤监局鲁中监察分局对辖区煤矿开展了一系列监察执法工作,进一步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该分局监察一组针对近期安全执法查出的隐患疑点,分析研究证据资料,查实辖区一煤矿存在下井人员超定员作业等隐患,责令该矿停产整顿并对该矿罚款100万元、矿长罚款3万元。该分局副局长李勇一行四人提前制定监察方案、分析研判风险点,到辖区某煤矿查资料、下井检查,查出该矿存在6条隐患。该分局党总支书记刘柏元带队到辖区一煤矿巡查时,发现该矿有一套行人设施因长期停产锈蚀存在安全隐患,依法责令其停止使用。(刊发在中国煤炭报3月16日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