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煤矿安监局鲁中监察分局先后在肥城、新泰等矿区开展了行政处罚案件公开裁定。每次公开裁定都组织被处罚单位、附近煤矿企业相关人员参加。通过“四个坚持”,使公开裁定最大限度发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促进作用。
一是坚持公开裁定与普法教育相结合。公开裁定期间,分局执法人员详细解读《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及最近出台的《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法律法规,推动煤矿管理人员学法、懂法、用法,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
二是坚持公开裁定与案例警示教育相结合。公开裁定期间,执法人员结合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近期发生的煤矿事故案例,剖析违法违规生产的严重危害,以案说法、以案促改、以案明责,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组织生产。
三是坚持公开裁定与形势分析相结合。今年以来辖区煤矿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安全形势陡然严峻。在裁定期间,监察人员与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分析复杂严峻的安全形势,剖析问题及深层次原因,提出扭转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被动局面的对策。
四是坚持公开裁定与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活动相结合。分局把公开裁定作为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的重要抓手,重点选择因开展专项整治和大排查不力引发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裁定,促进专项整治和大排查活动深入开展。
2020年,鲁中分局共开展公开裁定9次,27处煤矿企业、110余名管理人员参加,有效震慑了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真正起到“一矿有隐患,多矿受警示”“一矿被处罚,多矿受教育”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