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山东局召开加强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6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近期工作要求,深入研判当前汛期矿山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形势,部署防范汛期矿山安全风险的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近期我省济宁、菏泽等地遭遇极端天气,导致部分煤矿出现停电停风,暴露出部分矿山双回路供电安全保障存在明显短板,相关部门、单位未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办文件要求。当前我省正值主汛期,大风、暴雨、雷电等极端天气多发频发,矿山安全风险持续加大,防汛形势严峻复杂。全局上下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切实把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会议强调,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力防范化解汛期矿山安全风险。一要立即印发通报和提醒函。向有关地市、相关部门和企业下发通报、提醒函,督促压实汛期矿山安全防范责任。二要强化重点督导检查。加强对全省矿山供电保障、防汛工作职责落实、应急处置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矿山企业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三要加强会商研判和协调督促。全面摸排矿山双回路供电现状,推动形成“一件事”全链条闭环管理,与地方监管部门加强会商研判,督促完善专项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四要强化汛期值班值守。出现蓝色预警时,增配值班值守力量。因突发情况导致矿山无法实现双回路供电,或气象预警达到橙色及以上级别时,及时督促矿山企业果断组织井下人员撤离。五要督促强化汛期安全巡查。督促矿山企业建立并落实雨季巡视制度,安排专人对矿区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叫应”机制。六要规范信息接收处置流程。进一步完善汛期应急处置响应流程,会同省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预警信息接收处置流程,确保指令畅通、行动有力。七要严明纪律作风。对值班值守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制度刚性执行、落地见效。
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各相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