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3月《山东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研判管控办法》印发实施以来,山东局严格履行矿山安全监察职责,以制度刚性执行和机制化运行为抓手,推动全省煤矿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走深走实。
局领导分片嵌入相关监察执法处,会同各地市煤矿监管部门及煤矿上级企业,共同开展风险研判,深入分析重大安全风险,并就加强管控提出针对性建议。今年3至6月,全局各监察执法处累计参加煤矿企业或煤矿月度重大风险分析研判163次,督促指导煤矿建立并动态完善管控方案710个,落实管控措施6297条,联合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与煤矿企业开展预防性监察及会商29次。
结合当前汛期安全形势,山东局提前部署、精准施策,对受水害威胁的重点煤矿逐一落实“一矿一册、一矿一策”精细化管控措施,将采掘工作面过地质构造带、通风系统调整等关键环节,以及汛期重点时段全部纳入辨识评估范围,确保风险底数清晰、管控方案扎实、应对措施精准。
下一步,山东局将持续推动煤矿企业压实风险管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为全省煤矿安全度汛筑牢坚实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