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确保“硬措施”落地生根,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坚守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问题导向,从事故警示、约谈、通报、评估四个维度精准发力,以“四硬”举措推动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警示教育“硬坚持”,敲响安全警钟。通过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深入剖析煤矿事故原因,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华丰煤矿“6.1”水害事故发生后,迅速召开全省事故警示教育会议,并制作警示教育片,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分片区警示教育,覆盖地方监管部门、企业高层及煤矿矿长、总工程师等千余名人员。此外,结合阶段性重点工作,针对性地开展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安全宣讲、座谈会等方式,发送警示教育片至生产班组,确保“一方出事故,多方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省受警示”。
事故约谈“硬落实”,压实安全责任。针对某非煤矿山事故调查中暴露的问题,连续约谈地方政府,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分析原因,督促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同时,细化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安全管理责任,深刻剖析主体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安全责任压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
通报曝光“硬执行”,强化督责督政。针对“不放心”单位,加大督办管理力度,及时向省政府及当地政府通报事故暴露的问题,督促采取有效措施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强化以案示警、以案释法,在矿长微信群推送事故警示信息,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
事故评估“硬提升”,推动长效发展。针对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依法对去年发生事故的矿山进行评估,督促企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
自今年下半年以来,山东局加强事故警示、完善曝光机制、强化查企督政力度,大力推动“八条硬措施”的全面落实落地落细,为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向好提供了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