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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局与济南市莱芜区政府负责人开展谈话
日期:2024-10-30  作者: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处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为进一步强化矿山安全生产,全力做好四季度矿山安全生产工作,10月25日,山东局针对莱芜区近年来发生的事故以及近期发现的突出问题,就推动重点地区攻坚克难工作,与莱芜区政府负责同志开展谈话。

双方对做好下一步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达成共识:一要统筹开展“八条硬措施”硬落实和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掌握矿山真实状况,强化监管队伍建设,严格领导包保责任制,解决矿山安全突出问题。二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和工作协作机制,指导有关监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严格履职,形成合力,解决井下劳务用工、施工队伍监管等问题。三要推进矿山重大灾害治理,组织开展区域性隐蔽治灾因素普查,将大水矿井的防治水工作当做重中之重,制定防治水硬措施,并定期调度;要强化顶板支护改革,提高爆破施工质量,确定可靠的支护方式。四要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尾矿库闭库销号,严格最小矿山开采规模准入。五要督促矿山企业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全面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和工艺,推进矿山“一优三减”和主要生产环节机械化、智能化改造。

山东局分管领导、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处有关人员,莱芜区政府负责人、莱芜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等出席谈话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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